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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知识
劳动能力鉴定受理范围申报条件
编辑:广东正航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所   发布时间:2017-09-20

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,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,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、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。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,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。


受理范围:

1、工伤伤残等级鉴定

2、因病办理病退鉴定

3、委托鉴定

3-1非法用工、童工及聘用退休人员发生公伤;

3-2用人单位、工会组织委托超过工伤认定时限的;

3-3因公负伤职工旧伤复发有争议的因果关系确认;

3-4因公负伤与疾病界限不明的因果关系确认;

3-5外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;

3-6法院、劳动仲裁、信访等部门委托按工伤鉴定标准鉴定处理的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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